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孙川)近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对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10月份,省环保厅对群众反映的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氯化碳非法转移外卖等问题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确认了部分举报问题不实,同时也公布了存在的问题,并出具了整改意见。
经过现场核查,省环保厅工作人员确认了信访人反映的四氯化碳非法转移外卖、苯胺项目产生废水大部分经暗管排放、环氧丙烷项目违反产业政策等问题不属实,而举报中的环氧丙烷项目环评手续不全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氧丙烷项目废渣随意倾倒东侧窑坑等问题则确实存在。
根据环保厅通报的情况,金岭化工二期8万t/a环氧丙烷项目于2011年1月经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4年5月建成投入试生产,但未验收,其烟气自动监测设备也未验收;东营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则存在无环评手续、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尚未与省厅联网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环保厅执法人员责成当地环保部门要尽快完成金岭化工8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2011年批复)的验收工作和完善滨海热力300MW抽凝机组项目环评手续,尽快完成金岭化工烟气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工作,及时将自动监测设备移交第三方运营,并完成滨海热力有限公司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厅的联网;同时督促大王镇政府做好窑坑纠纷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金岭化工窑坑综合治理工程顺利进行。
另据了解,近日,东营市、广饶县两级环保部门也对金岭化工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详细查看了金岭化工污染设施运转情况,调取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并对外排废水、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
东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检查发现,金岭化工存在DCS系统运转不规范、热电厂锅炉脱硝设施未申请验收、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外排废水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检查情况,环保部门要求,金岭化工立即补充完善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实时监控脱硫系统运行情况,确保脱硫设施运转正常;完善DCS系统,切实加强对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管,提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立即对烟道脱硫设施接口污水泄露点实施整改,减少跑冒滴漏;完成烟气脱销设施建设及脱硫脱硝设施验收。针对外排废水超标的违法行为,责成广饶县环保局依法给予查处,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